(二)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1.取消考试资格手续办理
请各院部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见附件3)第二条规定,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任课教师有权利取消学生考试资格:
(1)学生缺课(含病、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课程免修除外)。
(2)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
(3)课程含有实验,实验考核不合格者。
任课教师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取消考试资格汇总表》(附件4)报课属院部。课属院部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按照通知时间节点报送教务处张远老师OA。任课教师一并通知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
2.缓考、免考手续办理
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控制缓考学生。对于申请缓考学生,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视为无效。学生须持审批后缓考申请表方可参加补考。凡未经批准缓考或免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旷考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初组织的补考。
(三)考试安排
1.考查课考试原则上安排在12月23日-12月27日随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的,可由任课教师向开课部门申请提前考试,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剩余课时的教学活动。
2.考试课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1)学院统一组织公共课考试,教务实训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各二级学院安排考试地点与监考教师。
(2)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各院部需将本部门监考教师(含外聘教师)名单统一报教务处张远老师OA,所有老师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各二级学院将本部门期末考试安排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在教务系统中落实完成。
(四)考试动员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从严治考。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通过考试专题展板等方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落实《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从严治考和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全面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每一位同学考前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教育学生树立诚信应试的观念。
2.学生必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3.要求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置指定区域,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4.各二级院部于考前组织召开监考工作动员会议,加强监考纪律教育。
(五)考场布置
1.各二级学院于考试前组织本学院班级彻底打扫考场卫生,清除桌面字迹,活动课桌桌洞朝前,桌面、桌洞内无书籍、笔记、字纸、杂物等。
2.普通教室考场安排考生人数一般为30人,不得超过33人,实行单人单桌,拉开距离;多媒体教室考场安排考生按每两人间空两个座位的形式就坐。各学院可使用本学期初分配的多媒体教室安排考场,无需重新申请;如出现多媒体教室不足问题,可在院系间相互协调。
3.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在考试30分钟前打开本学院所有使用考场的教室门。
(六)考试组织
1.考务安排
各学院分别设置考务室并配备2-3名考务人员,安排考务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携带本场考试试卷到达考务室;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试卷应由考务人员在考务室进行清点、回收。收发试卷需填写试卷交接单,试卷交接单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各考务室需备草稿纸、考场记录单等考试材料。各学院考务室设置及考务人员配备请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考务安排表》(见附件7)按照时间节点报教务处张远老师OA。各二级学院(部)要将本部门考试课试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交至各二级学院考务室,各考务室要及时进行清点、督促、并做好保密工作。
2.监考要求
(1).对于统一安排的跨院部监考的教师要配合相关院系做好监考工作,服从学院统一调配。监考教师要根据各学院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严格、公平、公正。开考前监考老师应指导学生按照学号顺序就坐,并要求学生在《考试签到表》(见附件8)上进行签名,同时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与考试学生身份信息是否一致。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见附件9),并同《考试签到表》随试卷一起交回考务室。
(2).监考人员应首先作好相关准备工作,熟悉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教师必须穿戴整洁、佩戴监考工作牌进入考场。
3.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监考教师当场认定学生违纪和作弊事实后,终止该生考试,在《考场记录单》上填写学生违纪情况,并将相关证据粘贴于《考场记录单》背面,考试结束后报本考务室工作人员。学校将依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对考试作弊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批准后向全院师生进行通报。
(七)考试巡查
1.为严肃考风考纪,形成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良好学风、考风,考试期间成立学院、二级学院两级期末考试巡查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启用监控系统检查考务组织,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三、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考试材料建档
(一)试卷批阅
请各院部组织教师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批阅和装订试卷。
试卷批阅具体要求如下:用红色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批改;要有题首得分(小分以得分计算,计算形式要统一);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一致);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二)成绩报送
考试成绩应于2020年1月7日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三)考试材料建档
2020年1月7日前,三年制高职及五年制学生所有课程成绩请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上传(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试卷、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考核表等材料于放假前一并提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7日前将任课教师提交的考生试卷、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考核表等材料收齐整理后,按照班级进行汇总、建档。
四、考试材料提交与完成时间节点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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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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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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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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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院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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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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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取消考试资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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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缓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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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考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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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安排表在教务系统中落实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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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试卷移交各二级学院考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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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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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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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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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实训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