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第四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评审认定结果,我校与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新能源光伏技术专业群成功获批。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与我校有着长久、友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创新了“五双四化”的人才共育模式,在实训基地共建、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双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成效显著。
校企一体化办学项目的立项建设,将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协同育人机制,及时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用人标准有机衔接;实现校企双方在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