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三、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赵萌林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29

2

李仕浩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43

3

张进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40

4

李丕霖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2/40

5

程雨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2/49

6

武素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33

7

屈卫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2/36

8

马贺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3/20

9

李少杰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36

10

杨静静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5/50

11

海硕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6/49

12

罗一鸣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2/12

13

孟陶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7/50

14

董家阳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2/29

15

董明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3/29

16

赵新雨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5/29

17

柏万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7/29

18

郭玺花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49

19

郭璐珂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4/49

20

危迪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9/49

21

胡文嘉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8/49

22

杨海宁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5/33

23

高承双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10/49

24

赵文欣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4/50

25

王昌龄

共青团员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

5/49

 

四、选举办法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副主席2名。

选举办法:

1、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在预选当中产生的8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2、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竞选演讲和3分钟的答辩,答辩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3、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4、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5、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7、选举过程中如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8、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于第三次全体会议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9、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10、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在大会主席团。

11、大会闭幕后,召开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分工,并报校党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