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山东省电监办邀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处任善庆同志于2012年4月1日参加了国家电务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在济南组织召开的《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讨论会。山东理工昊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力诺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实现光伏电站安全并网的两家典型项目单位参与了《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讨论,该标准将改变光伏电站并网安全验收无标准的状况。
 

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作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手段,对全面诊断和评价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电网和并网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十分重要。山东省电监办在组织技术专家对光伏电站的运行工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试行)。标准中提出了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必须满足的20项最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对电网和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和管理内容。除必备项目外,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应当满足的安全要求,主要用于评价并网光伏电站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的风险度,共设安全生产管理、电气一次系统设备、电气二次系统设备、调度通讯及自动化等四大模块评分项目,共计1000分。

会上,山东理工昊明新能源公司任善庆经理和力诺太阳能工程公司任浩经理分别就各自光伏电站建设及安全运营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与会专家对我院利用新校区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屋顶建设的集太阳能发电、光电技术研究及光电类学生实训基地于一体的2.5MWp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大型公益单位推广应用太阳能发电技术具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