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现将2020年冬季分批次离校和春季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一年级学生1月30日(星期六)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二年级学生于12月23日(星期三)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
(二)教师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继续完成工作任务,实行弹性假期制度。
(三)学生暂定2021年2月28日(星期天)报到上晚自习,3月1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上班时间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假期工作安排及要求
1.假期期间,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山东,确有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一天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济宁需向书记、院长请假,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由中、高风险区返回山东省内的教职工第一时间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和居住社区报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14天以上,未经批准,不得返回学校。
2.假期期间经批准开展的培训,须提前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教务处、安全保卫处报备。
3.全体师生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院属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
4.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注意安全,继续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及家属防护。
5.各部门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假期期间,全体老师要认真遵守济宁市创城规定,杜绝不文明现象。参与创城值班的老师要按时到岗,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
7.假期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由对接部门提前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安全保卫处报备。
8.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